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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淮城际铁路淮安段新增2处1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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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宁淮城际铁路淮安段新增2处1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江苏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铁道发〔2019〕788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江苏淮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0〕110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南京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10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铁路集团城际铁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以下简称宁淮铁路),线路自北向南由江苏省淮安市在建连镇铁路淮安东站引出,利用既有连镇铁路至黄楼接轨站,出站后线路折向西,跨过京杭大运河,由白马湖湿地保护区(省级)北侧通过后折向南引入洪泽站,出站后跨过三河,经金湖县(在戴楼镇设金湖站)进入安徽省天长市(县级市)并设天长站,之后线路继续向南由川桥水库东侧郑集镇通过,后跨过省界再次进入江苏省境内,经南京市冶山镇至六合区,引入六合马鞍机场东南侧与沪渝蓉沿江高铁共设六合西站,出站后线路继续沿滁河东侧向南行进,西进东出在林场站址引入南京北站,随后经过上元门隧道下穿长江,最终引入进入既有南京站。江苏段线路全长133.893公里,其中淮安段长76.048公里,南京段长57.845公里。

淮安段新增DK77+530处110kV草陈7H38线、DK67+605处110kV草万7H31线2处影响站前施工的电力线路,经设计单位复核确认,2处110kV电力线路需要迁改。

110kV朱草9H13线/110kV草万7H31线迁改工程概况:110kV朱草9H13线/110kV草万7H31线#40-#43档于铁路里DK67+605、DK67+755、DK67+995三处跨越待建宁淮城际铁路,跨越段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万集镇附近。110kV朱草9H13线/110kV草万7H31线为同塔双回输电线路,#40-#43基塔之间三挡架空线均与铁路线位交叉上跨。需将110kV朱草线/110kV草万线跨越段架空线改为电缆入地穿越。

110kV草陈7H38线/110kV草河7H32线迁改工程概况:110kV草陈7H38线/110kV草河7H32线#14-#15档于铁路里DK77+530处跨越待建宁淮城际铁路,跨越段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三河镇附近。110kV草陈7H38线/110kV草河7H32线为同塔双回输电线路,#14-#15档之间架空线与铁路线位交叉上跨。需将110kV草陈7H38线/110kV草河7H32线跨越段架空线改为电缆入地穿越。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即NHQG-9标段。

2.3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淮安段新增DK67+605处110kV草万7H31线及DK77+530处110kV草陈7H38线共计2条110kV电力线路迁改。包括与迁改工程涉及的迁改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组织、施工场地、相关行业审批、设备停用申请等各种手续办理,及由迁改工程引起的全部工作(包括迁改引起的政处)。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暂定18个月,同时满足宁淮铁路的施工组织和工程进度要求以及安全评估。施工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段迁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缺陷责任期满,并通过宁淮铁路安全评估之日止。

缺陷责任期:从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通过宁淮铁路安全评估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要求:

3.1.1 企业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a和b资质:

a、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设计、施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二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的投标。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a或b其中一种业绩:

a、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信息系统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填报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具有110kV及以上铁路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b、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信息系统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填报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具有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项目及铁路“三电”迁改施工项目业绩(铁路“三电”迁改施工项目合同内容要至少包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施工单位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铁路“三电”迁改施工项目业绩(铁路“三电”迁改施工项目合同内容要至少包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

(3)其他条件:

a、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项目负责人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在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项目或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负责人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在铁路“三电”迁改施工项目或铁路“三电”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内容要至少包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进行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1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预约、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仅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即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铁路集团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7栋

联 系 人:唐正

电 话:18901598901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电 话:025-87715116

传 真:025-87715110

联 系 人:谢津、何孝康、黄冉

工作QQ:1085556033

E-mail:JS86531176@126.com

8、其他说明

8.1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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