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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第二段及三期工程35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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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第二段及三期工程35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第二段及三期工程35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1号线二期工程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洨河大道站(不含)~东洋站)是连接石家庄市主城区与正定片区的干线。1号线二期工程洨河大道站(不含)~东洋站沿秦岭中街、新城大街敷设,线路长度为13.5km,设8座地下车站,1座主变电所,在线路北端设置南牛停车场,线路分两段建设,第一段为洨河大道站至天元湖(福泽)站后折返线,第二段为天元湖(福泽)站后折返线至南牛停车场。其中洨河大道(不含)~天元湖(福泽)站为1号线二期工程首开段,已于2019年6月26日开通运营。1号线二期(第二段)工程线路长度3.1km,设东上泽站、东洋站2座地下车站,设南牛停车场。全网共用的控制中心位于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本线初、近、远期均采用A型车6辆编组形式。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采用110kV/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中压供电网络采用牵引和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牵引网采用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走行轨回流方式。第二段工程在东上泽站、东洋站、南牛停车场分别设置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在3号区间风井、南牛停车场分别设置1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

(2)1号线三期工程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的西延线。项目西起槐安路站,东至一期工程接轨站西王站,依次沿京赞线上庄大街、中山西路敷设,途经鹿泉区和桥西区,主要串联了上庄大街沿线居民区、上庄镇卫生院、上庄集贸市场、上庄镇政府、上庄商务广场及中山西路沿线居民区等客流集散点。

1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3.77km,共设站2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86km。其中,槐安路站至上庄站站间距1.57km,上庄站至西王站站间距2.16km。根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1号线三期工程于槐安路站与市域(郊)S5线形成换乘。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采用110kV/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中压供电网络采用牵引和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牵引网采用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走行轨回流方式。本工程新建2座牵引变电所,分别位于槐安路站、上庄站,均与本站的降压变电所合建为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向各种用电设备供电。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招标范围

电缆产品供货范围包括1号线二期工程第二段、1号线三期工程西王站(不含)~槐安路站范围内的AC35kV电缆及附件以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交货期

计划供货时间:2024年8月1日~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2.6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目的地(招标方仓库或工地)。

2.7 质保期

投标人所供设备试运营之日起,即进入质保期,时间24个月。若主要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更换超过5%,则投标人应对该类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顺延。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AC35kV单芯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我国境内至少有1项(1个合同为1项)试运营或已运营轨道交通领域35kV电力电缆的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1号线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号线三期工程的监理人为: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 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6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赵月兰

联系电话:0311-665206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

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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