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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2024年-2026年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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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2024年-2026年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招标项目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目前已开通运营线路长26.5km,设车站22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变电所1座。

其中22座车站分别为西三庄站、高柱站、柏林庄站、市庄站、市二中站、新百广场站、东里站、槐安桥站、西三教站、石家庄站、汇通路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东二环南路站、西仰陵站、中仰陵站、南豆站、太行南大街站、乐乡站;换乘站2座,为新百广场站(与1号线换乘)、石家庄站(与2号线换乘)。1座主变电所为塔北主变电所,1座停车场为站后停车场(地下)。

1座车辆段为北乐乡车辆段,位于石家庄市东南部东三环以西,北乐乡村以东,南乐乡村以北,总占地35.26公顷,设有车辆基地办公楼、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停车场锅炉房等建筑。

2.2 项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21座车站(不含新百广场站)、运营上线列车、塔北主变电所、站后停车场以及北乐乡车辆段的安保、安检服务。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共24个月(730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若联合体,指各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若联合体,指牵头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3投标人(若联合体,指各方)应具备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技师及以上保安员证书(原保安师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指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若联合体,指各方)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不受此条限制)。

3.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若联合体,指各方)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条件: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3)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联合体,指各方)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09:00至2024年4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说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中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报名,也可由牵头人报名。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3日 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王韶立

联系电话:0311-665206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

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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