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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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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

上海市18号线二期工程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长江南路站北端头井(不含),沿长江南路~郁江巷路~规划铁山路~规划呼兰路~呼兰路~蕰藻浜路走行,终于大康路站,并预留向大场机场延伸的条件,途经高境、淞南、泗塘、共康、大场等社区,线路长约8.1km,共设6座车站(分别为通南路站、长江西路站、江杨南路站、爱辉路站、呼兰路站和大康路站,其中江杨南路站与规划19、24号线换乘,呼兰路站与1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35km,采用全地下敷设方式。新建庙行停车场1座,接轨于呼兰路站。新建变电所1座,位于江杨南路站附近,与规划19号线共享。本工程作为18号线一期工程的延伸线工程,统一纳入设于蒲汇塘的3C控制中心。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建设资金为100%国有资金,并已筹集落实。

1.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ISCS)的系统集成、设备供货、施工安装指导、调试、验收、培训等所有的服务, 以及其他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相关集成子系统/互联系统的集成服务。包含而不限于以下:系统的接口设计、设计联络、系统集成、样机制造和试验、设备批量制造、工厂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及保险、仓储、材料和设备进场交验、施工安装指导、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配合消防验收、配合技防评审、试运行、预验收、试运营、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知识产权等服务。此外,投标人必须承诺开放本标段系统所有硬件、软件、二次开发等相关协议;本工程投标人应配合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备案、整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取得等保二级认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应具备对所供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的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4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化或数字化平台项目业绩,且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9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4月16日16:3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

4)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4)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每天9:00-11:00,13:30-16:30电话或邮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远程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转账或汇款)。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行 号:105290036005。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七号楼三楼4号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授权委托书”、“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5.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5.7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以后的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5.8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 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http://eps.shmetr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恒通路222号26楼

邮编:200060

联系人:高立群、赵倩

电话:63189188

传真:63189188

招标代理: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邮编:200060

联系人:张计镔、吕尤佳、柏思敏

电话:13524591141、13585994141、32557911

传真:32557272

电子邮件:lyj@shbid.com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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