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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狮山小塘段)拆除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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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狮山小塘段)拆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W2023(GZ)019

项目名称: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狮山小塘段)拆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4,024.3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狮山小塘段)拆除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4,024.3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狮山小塘段)拆除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4,024.3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本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采购包全部工作结束之日止,具体详见合同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映资信证明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②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狮山小塘段)拆除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狮山小塘段)拆除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27号南粮大厦

联系方式:0757-86369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有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平中路海龙大厦三座八楼

联系方式:0757-83276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佛山市有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3276862

佛山市有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6日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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