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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市交通客流预测基础调查及轨道交通客流效果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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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城市交通客流预测基础调查及轨道交通客流效果评估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城市交通客流预测基础调查及轨道交通客流效果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石家庄城市定位是现代化国家化美丽省会,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重要一极,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创新型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乡统筹示范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石家庄确立了“一主、四辅、两带”的城市空间结构,推动中心城区、县城、小城镇协调发展。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石家庄市规划形成由9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6条市域(郊)铁路组成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总规模647km。在中心城区范围,完善了既有及在建线路功能,强化了对沱河经济带、龙泉湖片区等重点片区的服务水平;在市域范围,加强了中心城区与周边区县的联系。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二期建设规划于2022年8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目前,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正在编制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在建设规划调整以及各项目后续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阶段均需要开展客流预测专题,预测结果将为项目方案优化、设施规模测算等提供依据。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1)完成基于多源大数据的石家庄城市交通客流预测基础交通调查分析;(2)完成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客流分析及客流提升研究报告编制;(3)完成石家庄市城市公交客流效果报告专题报告编制,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本项目预计服务期限为6个月,项目的工作周期从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6 质量要求

编制单位须按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要求进行研究,提交的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城市交通调查或交通规划类工作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城市交通调查或交通规划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6652065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

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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