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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1、3、4号线电客车制动系统零星故障修委外项目(2023-2025)(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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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3、4号线电客车制动系统零星故障修委外项目(2023-2025)(重)

1.2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1、3、4号线各车辆段、停车场内

1.3项目规模:1.3.1南宁轨道交通1、3、4号线均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的B型电动客车,每列电客车由两个单元共6辆车组成,每个单元由1辆拖车加2辆动车组成,配置风源系统、基础制动单元、制动控制装置、空气悬挂装置。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配属电客车30列(0101-0130车),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配属电客车28列(0301-0328车),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配属电客车25列(0401-0425车)。

1.3.2本项目委外维修范围涉及南宁轨道交通1、3、4号线共83列电客车制动系统的19种部件。

1.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对南宁轨道交通1、3、4号线共83列电客车制动系统19种设备的故障件维修和新备件供货。本项目委外的19种部件出现故障时称为故障件,故障件分为维修为主和直接换新两种类型,维修为主的故障件经返厂修复后称为返修件,具体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书部件清单。设备故障维修包含故障件的拆卸、运输、检测、维修,返修件的出厂检验、运输、安装、软硬件的调试及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免费维修等。其中,故障件的拆卸和返修件的安装,投标方需在每种设备的每次故障时提供拆装服务,包括提供拆装工艺文件和现场技术指导等。此外,招标方可根据现场生产需要,有权要求投标方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19种设备的新备件,投标方需按合同签订的新备件价格向招标方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本项目委外的19种部件的具体数量详见第五章维修清单,具体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书部件清单。

1.5招标控制价(不含增值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53万元。其中,维修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85万元;备品备件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68万元;招标控制综合单价详见第五章维修清单维修部分及备品备件部分招标控制综合单价表。

1.6服务期: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3年(从合同完成签订开始计算36个月),故障件的修复周期为60个自然日以内(即投标方自收到故障件之日起至故障件完成修复的出厂时间需在60个自然日以内),新备件的供货周期为180个自然日以内(即投标方自收到招标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至货物交付到投标方指定地点的时间需在180个自然日以内),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资质要求:无

2.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轨道交通或铁路制动系统相关设备维保或维修项目或单项合同数量在1列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电客车制造业绩。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

(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形。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招标(采购)文件供潜在投标人网上浏览及免费下载有关事项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2.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应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8号升禾绿城世界10栋202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收件人: 刘仕瀚 ;联系方式:17740808680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限1人)。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参会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授权人时提供),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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