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宁城际铁路苏州新区站P+R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2023)117号、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城际路西、汇融广场北
规模:本项目为沪宁城际铁路苏州新区站P+R改造及地下两层空间开发,总建筑面积38694.28平方米,其中站前广场出地面建筑面积约704.14平方米,地下空间建筑面积37990.14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36389万元。主要功能包括公共停车、设备用房、非机动车停车(半地下)和枢纽旅客集散换乘等。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41858001001 沪宁城际铁路苏州新区站P+R工程总承包(EPC) 沪宁城际铁路苏州新区站P+R工程总承包(EPC) 41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②联合体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③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④联合体成员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资格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09月07日00:00至2023年09月13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9日 13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7.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2.1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7.2.2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7.3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09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工程施工业绩:自2020年09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3)设计业绩:自2020年09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金额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7.3其他要求:(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05月~2023年07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2)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提供的规定格式(附表一、二)填写“企业承诺书”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其中无在建承诺书只限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eedf0ab0-840a-4b5c-8046-9b9454863b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