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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PPP项目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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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PPP项目已由天津市发改委以津发改批复(城市)【2020】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铁滨海(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674717.76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27761.62万元,企业资金1446956.14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9.268km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铁滨海(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为PPP项目,线路全长约39.268km。地下线长约14.65km,高架线约为22.62km,过渡段约为1.998km。设14座车站、其中地下站5座,高架站9座,新建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座、新建主变电所1座。合作期为24年9个月,其中建设期3年9个月,运营期21年。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PPP项目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范围: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中的高压细水雾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交货日期:预估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5 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质: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商,须具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内(不含港澳台)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内(不含港澳台)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的运行良好业绩证明文件(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开具)。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供货和运营业绩应为本项目授权生产厂商的业绩资料。

(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进行投标确认。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内(不含港澳台)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内(不含港澳台)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的运行良好业绩证明文件(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开具)。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供货和运营业绩应为本项目授权生产厂商的业绩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人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权人社保证明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往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6.2 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单位名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账号:75560188000016167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U盘 。

招 标 人:中铁滨海(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洪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金江路 335 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姜杨 电话:022-6022715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宪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608室

邮政编码:300143联系人:张洁、王宗杰 电话:022-26292323/022-26292325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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