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3标段(施工)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5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财政补助 , 招标人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建设范围起于福州火车站,经福州老城区、滨海新城、福州长乐机场,终于文岭站(原大鹤站),线路总长约62.2km,设计时速140km/h,采用地下+高架+路基敷设方式,近期设站13座,预留2座车站(盖山路站、莲花山站)。全线设置一段一场,分别为文岭车辆段(原大鹤车辆段)和东升停车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莲花山站大里程端(YDK43+554.22)至文岭车辆段的正线、配线、联络线及出入段线、文岭车辆段的轨道、疏散平台、滨海新城站(内部二次结构)等工程以及全线所有车站及区间、中间风井、车辆基地、停车场及车辆段的供电系统(含降压变电所及跟随变电所、开闭所、变电所综合自动化及电能质量监测系统、供电车间、安全标准化标志标牌等)等设计文件所含内容全过程的招标范围内的施工、服务及BIM平台建设的配合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19611304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19611304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闽建筑函〔2018〕64号精神,结合项目特点设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1961130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0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详见招标文件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1标段(施工)、第2标段(施工)、第3标段(施工)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主办方应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联合体中关联企业的母公司 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国内(港澳台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施工和供电工程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主办方近5年内具有一项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国内(港澳台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或供电工程施工业绩)。(①轨道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应不少于20000万元;②轨道工程施工业绩和供电工程施工业绩可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③供电业绩应包含正线变电所工程;④不认可改造、维修项目)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联合体协办方为联合体主办方绝对控股(联合体主办方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或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对外投资并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其中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工区实施单位的联合体协办方应满足以下要求:1)轨道工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一项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国内(港澳台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施工业绩。2)供电工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一项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国内(港澳台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工程施工业绩(供电工程施工业绩应包含正线变电所工程)。(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3)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15 09:30:00 至 2022-12-20 17:3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40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01-1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www.fzztb.com)及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zmt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 邮编: 350009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6308322 , 传 真: 0591-86308345
联系人: 龚工、庄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87554218@sina.com
电话: 0591-87554218 , 传 真: /
联系人: 李卉、林腾、林游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875984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