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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二期工程电力管线改迁设计及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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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二期工程电力管线改迁设计及风险评估选取供应商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主要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二期工程电力管线改迁设计及风险评估

2、招标(或采购)内容:完成因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及交通疏解工程引起的含电力风险评估评审及修改、初步设计(含概预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与服务等,包含工程范围内、施工围挡内、临时工程范围内的电力管线及相关构筑物的永久改迁、临时迁移与恢复等。

3、预计设计服务的起止时间:2022年6月起至2025年12月,实际进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4、招标上限价:110万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公告起止时间:2022年 7 月 13日9:00时至2022年 8 月 1 日9:00时(具体以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定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A.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B.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C.(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电力管线改迁设计业绩。

D.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或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资料截屏打印(截屏内容须显示: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E.母、子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人不得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接受其一家的报价。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1、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如果在投标报价中发现:母、子公司,或同一法人代表的公司,或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与投标报价,或两家或以上公司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将视为串标、围标,按规定处理。

10、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关键页、投标承诺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3)如投标登记联系人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5)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附件处下载)。

11、领取招标采购文件的地点:联系招标代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联系人:范工/13410731559)

12、领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2年7月13日9:00时至2022年7 月18日9:00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具体以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投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18:00时;

(2)投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方式:投标人将盖章后的质疑文件通过电子邮件(515096629@qq.com/chenmz@szmedi.com.cn)提交招标代理(须同时提交质疑文件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本文件);

(3)招标人的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2年7月27日17:00时;

(4)招标人的澄清、修改、答疑发布方式:招标人的澄清、补遗文件通过招标代理邮件发布。

14、现场踏勘:不组织

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的时间、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 月 2日10: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

逾期送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7、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招标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招标人作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如投标人为中选候选人,被招标人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投标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邮政编码: 518000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范工
联系电话: 0755-23931425 联系电话: 1341073155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15096629@qq.com
编辑: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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