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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废机油等打包出售服务网上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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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2023-2025年废机油等打包出售服务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比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比价,响应人须在比价公告期限内提出澄清,澄清结束后进入报价环节,响应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比价保证金、报价及解密。响应人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公告内容、合同条款。

因该项目中部分物资的业主单位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由于上述线路资金来源不同,中价后中价人需与业主单位分开签订合同。

备注:请合格的响应人完成会员加盟后参与项目。

一、比价内容:2023-2025年废机油等打包出售服务项目的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服务清单”。本合同“服务清单”的数量是预测数,实际数量以合同有效期内每次甲方实际下单的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3年,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有效采购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合同总额根据最终实际出售金额计算。

二、公告时间、澄清方式:

公告时间:2022年 7 月 7 日至 2022年 7 月 15 日 17∶00止。

澄清方式:各响应人如有澄清,请于本公告时间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时不得上传与澄清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

三、响应人需按公告看样集合时间、地点自行前往看样集合地点进行看样,响应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项目的,还需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不得进入现场进行看样,每家响应人仅限1名人员进入现场,看样时间地点不再另行通知,具体看样时间地点:

看样集合时间:2022年 7 月14  日9:30;

看样集合地点:广州地铁西朗车辆段南门(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                                                 

看样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927580111。

防疫要求:响应人行程轨迹带星号或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车辆段,省内外低风险区及广州市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核酸检测结果是阴性),打印核酸检测结果和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现场填写入场申请表后方能进入车间作业现场看样,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不得进入现场看样。

四、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网上比价全流程操作,响应人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加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二)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响应人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三)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内容。

(四)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企业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

(五)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六)响应人必须提供具备国家相关单位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相关证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涵盖HW08废矿物油(原件备查)。

 

(七)响应人必须提供具备国家相关单位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相关证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若响应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需提供与第三方合作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资质审查资料,不得上传与资质审查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具体提交时间以报价公告要求的时间为准,资料上传要求见附件7: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要求。

六、城轨采购网平台交易服务费

(一)最终中价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向城轨采购网一次性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含比价失败转直接谈判项目),收取标准如下:

①该交易服务费以中价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标准为中价含税金额的0.2%,8000元封顶。

(二)中价供应商在项目中价公示结束后,按城轨采购网平台通知15日内向其直接交纳,缴纳账号信息如下(缴纳时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户名: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帐号: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15000089130950

(三)缴纳平台服务费后,由城轨采购网平台向中价人出具《成交通知书》,该《成交通知书》作为业主签订合同前的审查材料之一。

七、比价保证金:

(一)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比价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的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响应人按照报价公告发布后城轨采购网推送的银行账户缴纳比价保证金,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报价公告要求,并以收款银行显示保证金到账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响应人,其报价无效。

(三)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响应人的比价保证金及保证金存放银行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将在本项目中价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予以原路退还;中价响应人的比价保证金及保证金存放银行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原路退还。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八、合格响应人确定方法

报价公告发布后,所有响应人需按照报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缴纳比价保证金、报价并解密成功。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响应人的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评审表》对各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响应人才能成为合格响应人。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则视为公开比价失败。

九、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一)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合格的响应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报价最高的响应人被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高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如遇评审价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注册资金均相同者,由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的排序。

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响应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响应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一)解密报价后响应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二)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三)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经查实响应人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

(五)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如不同响应人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如MAC地址相同)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视为串通参与比价行为之一;

(六)中价人未按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一、响应人保证不出现串通投标的情形,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同时不出现任何其他不廉洁行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响应人愿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限制响应人投标(含比选、招商、直接谈判等)6个月至2年(具体期限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中标(中选)无效等处理,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果中标(中选),响应人愿意与业主单位签署并严格执行《廉洁协议》。

十二、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十三、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视为响应此报价有效期。

十四、本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www.gzmtr.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十六、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十七、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向业主书面提出。

(一)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供应链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54756;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楼;

(二)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纪委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020)8315839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楼

电    话:(020)83154978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刘先生

编辑: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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