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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盘古车辆段主体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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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盘古车辆段主体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3〕244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40%、多渠道筹措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3763001

2.2报建号(如有): /

2.3建设地点:南宁市。

2.4建设规模:盘古车辆段位于盘古路、凤岭南路、那安快速路以及通泰路围合的地块内,呈“刀把型”南北向布置,东西宽约284m,地块西侧南北长1090m,地块东侧长733m,四周道路均已实施,占地面积约25.9ha,围墙内面积21.2ha。车辆段共46条股道,设牵出线2条,镟轮线、洗车线、试车线各1条,共有停车列检42列位、周月检4列位、定修2列位、临修1列位。车辆段内布置运用库(含停车列检棚、周月检库、辅助用房)、检修组合库(含定临修库、静调库、辅助用房、工建料棚、调机库)、综合维修楼、物资总库、工程车库、镟轮库、洗车棚、牵引所、污水处理站、公安派出所、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2.5合同估算价:约76000万元。

2.6要求工期: 942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具体承包范围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1)前期工程:施工临建、临时水电工程、施工便桥、临时道路、临时通讯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土建工程:出入段线工作井、U型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室外工程,站场排水及道路市政给排水,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车辆段通风空调、动力照明(含甲供的灯具、配电柜、配电箱等安装)、消防给排水、分布式光伏发电及装饰装修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弱电工程:包括车辆段的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防及门禁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通信系统等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甲供设备材料以外的设备材料采购。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本工程与场地平整工程接口界面:

车辆段内房屋建筑及室外建(构)筑物的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均在场地平整工程实施完成后的场地上进行。

车辆段内部分整体道床及检查坑股道下设计采用的筏板基础、独立基础、桩基础处理,由本工程中标人负责实施;其余库外股道的地基处理均由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单位实施。

2.10设计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等。

2.11勘察单位:中化地质河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根据《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增信心稳增长促转型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62号)规定,企业取得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取得建筑、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建筑、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招标人不得设置限制企业参与投标的不合理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和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1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下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且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均具有拟承揽工程相应业绩的,可以在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2项资质之间、水利水电和港口与航道工程2项资质之间跨专业承接相同及以下等级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可来自联合体各方)【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1.5亿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业主证明(如有)以投标人投标文件扫描件为准。】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施工总承包联合体组成要求:联合体宜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 (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 (2)1+N模式: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3.3.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2、3.4、3.5、3.6、3.8款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3.5、3.6、3.8款的要求。

【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就不同标段可派出相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在开标当日投标人没有处于发包人依据《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信用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不良信用名单”的惩戒期限内。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3.8其他要求:

3.8.1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3.8.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3 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 11月 29日 18时 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12-20 09:30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如有)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1.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A2楼 三层

邮 编: 530029

联 系 人: 刘明 陈元涛

电 话: 0771-2338503、2332969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71号

邮 编: 530029

联 系 人: 刘振华 钟家宁

电 话: 0771-4800838

传 真: /

电子邮箱: ctzx0601@163.com

网 址: /

2024 年 11 月 29日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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