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金运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公交客车以旧换新采购项目(二标段)已由麻城市信安公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麻城金运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拔付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拔付30.0%,自筹资金70.0%,招标人为麻城金运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科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湖北省麻城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10台新能源公交车,其中5.99米一级踏步纯电动公交车5台;5.99米无站立区纯电动公交车5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10台新能源公交车,其中5.99米一级踏步纯电动公交车5台;5.99米无站立区纯电动公交车5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客车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②投标人拟投车辆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产品。 (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③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执行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2024年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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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金运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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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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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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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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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经济开发区京广大道北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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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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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麻城市龙池桥街道办事处西环路23号(人民武装部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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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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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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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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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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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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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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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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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613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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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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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271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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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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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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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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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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