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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8号线一期工程及线网控制中心工程食堂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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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8号线一期工程及线网控制中心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56号、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甬发改审批〔2022〕3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食堂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联群停车场食堂装修,建筑面积约414平方米;下应南车辆段食堂装修,建筑面积约2660平方米;洪塘停车场食堂装修,建筑面积约456平方米;线网控制中心食堂装修,建筑面积约14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937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212日历天(2024年12月1日-2025年6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联群停车场食堂、下应南车辆段食堂、洪塘停车场食堂、线网控制中心食堂装修。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674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8号线一期工程及线网控制中心工程食堂装修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朱楠

联系电话:0574-838832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675号新天地商务大楼10号楼2003室

联 系 人:陈芸、陈迪阳、孙莉莉

联系电话:0574-88390357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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