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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地铁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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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地铁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经营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光伏系统总容量为31.81MWp,建筑总平面面积(m?)为:33.63万㎡【含屋顶/(空地)面积】(其中一期光伏系统总容量约为27.44MWp,建筑平面面积约:28.46万㎡,二期光伏系统总容量约为4.37MWp,建筑平面面积约:5.17万㎡),共采用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总投资约为:16429万元(其中一期光伏系统总投资约为13886万元,二期光伏系统总投资约为2543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26 11: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0871-6364499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顾先生
办公电话: 0871-63644999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建昆 朱云超 赵琳
办公电话: 0871-64115608 移动电话: 199871316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400250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地铁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0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30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5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42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中标人应在昆明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中标人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昆明地铁1、2、3、4、5、6号线车辆段、停车场、110kV主变电所、35kV区间变电所涉及的可利用闲置屋顶及局部空地和绿化带等规划、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设施,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规划建设并实施供电服务方式提供计划总装机容量为31.817MWp的发电设施建设,包括综合能源管控平台搭建。 (2)规划建设方式:本项目的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与昆明地铁各运营主体签订能源管理协议,中标人通过建设昆明轨道交通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后,销售光伏发电电量,产生收益。昆明地铁从2024年1月起用电价格采用市场化交易,取消了峰1时段电费、峰时段电费、平时段电费、谷时段电费统计电量电费,2024年1月-8月平均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含税)为:0.416440元/千瓦时,其中1月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最高(0.467644元/千瓦时),7月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最低(0.348517 元/千瓦时)。本项目光伏售电电价以当月云南电网公司电费通知单中代理购电用户电价(代购+输配+线损+基金及附加+居民农业损益)为准并做一定的下浮,确保运营光伏用电总成本不高于原云南电网用电成本。中标单位向各运营主体单位收取光伏发电费用,按月计费(具体以签订的能源管理协议为准)。中标方负责筹资并实施规划、设计、报批报建、工程建设、建成后并网及并网所需合规性程序、经营期间的运营维护。规划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之配套的土建工程、太阳能电池板、支架、逆变设备、汇流箱、高低压设备、输电线路、计量设备、监控保护设备等设施,并完成工程验收,达到正常使用、运营条件。具体合作模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以双方协议中共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3)项目建成后绿证、CCER等绿电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中标投资方负责相关手续办理。 (4)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监管企业以公开方式择优确定资源、资产经营合作方有关事宜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87号)要求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入场开展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工作,项目备案、立项、可研、报批、尽调等相关前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为确保合作方资质、实力满足合作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应予以配合,并提前准备相关资料。招标人已通过公开方式选定了本项目可研编制单位、法律尽调单位、财务尽调单位,可研编制费用及尽调费用均由本项目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按照上述项目招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并支付费用。如中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接受尽调,相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自行协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市轨道交通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建设于1、2、3、4、5、6号线车辆段、停车场、110kV主变电所、35kV区间变电所、高架车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出资方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牵头方必须在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备1个光伏项目建设或运营业绩,且必须作为本项目建设方或运营方,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其全资公司或其控股公司)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装机容量不低于30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其他: 1.投融资能力要求: (1)投标人(牵头方或出资单位)融资能力不得低于17000万元(证明材料是指:①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②金融机构出具的对本项目投资意向书或③银行出具的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牵头方或出资单位)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7000万元(证明材料以投标人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牵头单位)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须按照(昆政务通〔2022〕11号)文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7.本项目不允许有违法分包或转包。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3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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