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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既有线技术防范系统改扩建工程车站环境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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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轨道交通既有线技术防范系统改扩建工程已批准实施,批文为上海市交通委-沪交规【2021】886号。招标人为上海轨道交通申松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100%,其中,上海轨道交通申松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为出资方,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为项目执行方。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轨道交通既有线技术防范系统改扩建工程车站环境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范围包括上海轨道交通8号线车站、9号线车站。

本工程主要内容是对上述工程范围内新增综合UPS设备用房,并作配套改建,主要包括:

(1)新建综合UPS机房,并对环控、消防、动照、火灾报警、门禁等配套系统进行改造;

(2)根据建筑方案还建办公管理用房,并对环控、消防、动照、火灾报警、门禁等配套系统进行改造;

(3)对新建设备用房区域的结构进行复核及加固。

(4)对涉及到的公共区设备进行移位搬迁。

(5)设备机房内新建或还建相关电缆搬迁及调整。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一、土建结构、建筑改造工程

1、8号线21座地下车站、9号线12座车站的地下结构及建筑改造,为UPS机房扩容需求引起的土建改建,包含旧设备用房的拆除,改造所需房间的砌筑及装修施工;新砌墙的构造梁柱施工。

2、8号线3座高架车站(浦江镇站、江月路站、沈杜公路站)、9号线4座高架车站(松江大学城站、洞泾站、余山站、泗泾站)将既有车站内原办公、公共用房、备用间等房间调整为UPS机房、库房。对原建筑刚性地坪进行凿除,新建条形基础作为改造后房间隔墙基础,与原主体结构脱开。另有部分车站改造由于房间功能改变,荷载有所变化,需对原结构梁、板进行加固处理。

二、风水电安装改造工程

1、本次改造涉及8号线21座、9号线12座地下车站的动力照明改造,包括但不限于:

(1)新增UPS设备机房的照明、动力电源;

(2)部分车站变电所400V开关柜的改造;

(3)部分车站环控电控室馈出回路改造;

(4)新增或改建的设备机房、管理用房的空调进线回路及开关柜(箱);

(5)新增送、排风机等设备的供配电;

(6)电缆敷设路径的电缆桥架、电缆支架的安装(包括接地扁钢敷设);

(7)新增或改建的设备机房、管理用房内的照明;

(8)还建设备用房相关设备改移的电源配出回路电缆敷设。

2、本次改造涉及8号线21座、9号线12座地下车站的通风空调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UPS机房及改造涉及的相关设备、管理用房进行配套通风空调改造。

3、本次改造涉及8号线21座、9号线12座地下车站的给排水及消防,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UPS机房、征用周边设备用房或者原有机房的UPS机房,原机房内气灭系统需废除、新设机房内采用七氟丙烷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

(2)利用车站原有UPS机房土建无需改扩建的,如原机房内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沿用原有气体灭火系统。原机房无气体灭火系统保护需新设置七氟丙烷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

(3)在新建UPS机房防护区原未设置泄压阀的,需在墙高2/3处新开泄压孔,设置泄压阀。

(4)新建UPS机房通风系统改造;

(5)将新建或改造UPS机房内的如涉及的给排水管道进行拆除并移位;

(6)新建UPS机房设置灭火器箱。

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监控及门禁系统改造工程

(1)新建或改造UPS机房占用的房间内的火灾探测器进行拆除并移位至还建房间内,根据现场建筑方案调整探测器数量与位置,在新建UPS机房处增加与气灭专业的接口模块箱,并根据环控工艺、气灭系统的变化修改车站及中心软件;

(2)气灭控制系统根据建筑方案,调整气灭控制设备的布置。

(3)新增设备应采用能兼容数字底座架构的设备;

(4)本次改造涉及的UPS机房处新增门禁点,接入车站门禁系统。

2.3 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13天,计划于2024年11月30日开工,2025年6月30日完工。具体以招标单位开工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指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城市轨道交通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已注册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3.5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7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9月4日上网发布,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29日9:30时前同时通过以下两个方式进行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hcpe.cn/)的电子交易平台-招标公示公告-招标服务(非依法必招)”进行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② 登录“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 的‘招标公告’栏”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体现为准,若无法体现则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5)的所有内容。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受。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通过电话(联系人:谈威、联系电话:18930076520)或邮件(1011960110@qq.com)联系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7楼1号会议室

6.4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授权委托书”、“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7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8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hcpe.cn/)和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轨道交通申松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恒通路222号22楼

联 系 人:张慧萍

电 话:(021)63189188

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光新路88号13A层06室

联 系 人:陈峰、谈威

电 话:13816326464、18930076520

电子邮件:1011960110@qq.com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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