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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光华路站-复兴路站区间涉铁专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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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光华路站-复兴路站区间涉铁专项监测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光华路站-复兴路站区间涉铁专项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光华路站-复兴路站区间下穿铁路段采用盾构法施工,平均长度约181.3m。区间依次下穿五区联络线、石济客专和石德铁路。本工程建设期间需要对既有铁路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行自动化监测与人工辅助监测。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监测范围包含既有铁路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监测,对应地铁区间里程YK20+243.257~YK20+664.236。具体监测范围如下:区间下穿五区联络线监测范围为五区联络线起点至地铁区间左线以西70m,石济客专监测范围为97#~99#墩之间,石德铁路监测范围为地铁区间两侧各70m范围。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本工程监测周期为四个月,包含施工期(含扣轨及复合锚杆桩施工)三个月及竣工后一个月,具体监测周期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邻近或穿越既有铁路营业线的施工监测项目业绩或第三方监测项目业绩或自动化监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4投标人不得与4号线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否则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和“评定分离”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陶丽雪、赵章

联系电话:0311-66520677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8532120329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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