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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4年度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各库区照明LED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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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4年度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各库区照明LED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4年度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各库区照明LED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设置车辆段、停车场用于电客车保养及检修。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各库区金属卤素灯1700盏进行LED改造。

项目主要包含原有金属卤素灯的拆卸、收集,LED灯具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内容。西兆通车辆段各库区灯具安装高度约10米。张营停车场库区灯具安装高度约8米。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4年度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各库区照明LED改造,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工期

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0日供货安装完毕,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2.7质保期

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即合同分享期内),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将对设备有关项目进行测试,检查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1.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5万人民币的所投品牌LED灯具供货或改造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4.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09:00至2024年8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0311-665211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商业办公楼7层

联系人:胡亚军、王召贺、宋佳乐

联系电话:0311-80682006

账号:040230620930104579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红旗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0311-80682006

电子邮件:zjazb201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068200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66520816。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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