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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消防设备和1、2、4号线移动灭火救援装置、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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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消防设备和1、2、4号线移动灭火救援装置、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202403040006

项目地点: 南宁轨道交通1、2、4、5号线81座正线车站、友城地铁广场、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安吉车辆段及综合基地、新村停车场、五象车辆段、那洪车辆基地、秋屋主变电站、万力主变电站、秀灵主变电站、朋云主变电站、壮宁主变电站、仁和主变电站、业平主变电站。

项目规模:(1)5号线消防系统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含感温光纤、消防电话、可燃气体探测器、吸气式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气体灭火系统(含IG541灭火设备、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设备,厨房灭火设备,气体灭火系统监测装置)、防排烟系统(含消防风机、防火阀、防烟防火阀、消防风机联锁风阀)、消防水系统、防火门监视、消防电源监控装置、应急照明装置、疏散照明集中控制电源装置、防火卷帘门、导向标识(应急类)线缆等。

(2)1、2号线移动灭火救援装置:移动灭火救援装置是处置灾害事故配备的灭火救援器材,便于值班人员和消防队员快速取用,第一时间实施应急处置。1、2号线移动灭火救援装置共有48台,其中1号线26台、2号线22台。

(3)1、2、4、5号线空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是一种自给开放式空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广泛应用于消防、化工、船舶、石油、冶炼、仓库、试验室、矿山等部门,供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毒气、蒸汽或缺氧等各种环境下安全有效地进行灭火、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1、2、4、5号线空气呼吸器共有318台,其中1号线104台、2号线54台、4号线75台、5号线85台。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元整(13791200.00)。其中:5号线消防设备维保检测、安全评估等分项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玖佰捌拾柒万捌仟叁佰元整(9878300.00)【5号线消防设备维保检测部分(包含那洪车辆基地、业平主变电站、仁和主变电站、五新区间风井日巡检)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佰伍拾陆万元整(8560000.00);5号线正线车站消防设备日巡检(不含那洪车辆基地、业平主变电站、仁和主变电站、五新区间风井)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5号线消防安全评估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叁佰元整(238300.00)】;5号线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268500.00);备品备件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零伍万元整(3050000.00),备品备件部分设置单价控制价,具体详见《备品备件部分投标报价表》;1号线移动灭火救援装置及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壹佰元整(143100.00);2号线移动灭火救援装置及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叁仟柒佰元整(213700.00);4号线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237600.00)。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标段划分: /

服务期限:(1)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移动灭火救援装置、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的合同期计划为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实际合同工期按开工令上发布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16个月。

(2)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的合同期计划为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实际合同工期按开工令上发布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16个月。

(3)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消防设备维保、消防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及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的合同期计划为2025年1月至2028年1月,实际合同工期按开工令上发布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36个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正式进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进场准备时间,提前进场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合同总价中。

招标范围:(1)5号线消防设备维保:对5号线建筑消防设备设施(不含空气呼吸器设备)进行维保,主要工作内容为: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值班、故障维修、应急抢修、节假日保障、探测器清洗、应急照明电源装置和疏散照明集中控制电源装置(含消防电源监控装置)的蓄电池整组更换并将更换下来的蓄电池搬运至指定位置、蓄电池维护核对性放电、配合气瓶检测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工作、临时任务等工作,并每月出具合格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修规程中的内容,并负责提供及更换所有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维保及故障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2)5号线消防设备检测:对5号线建筑消防设施(不含空气呼吸器设备)、电气防火安全设施进行年度检测,主要工作内容为: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安全设施全面检测,出具合格的年度消防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消防部门的要求,具有法律效力,并每年出具合格的年度检测报告。

(3)5号线安全评估:对5号线进行年度消防安全评估,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内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合法性,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建筑防火、疏散逃生设施、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器材、标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室内装修、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专职、志愿消防队、其他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估,出具合格的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消防部门的要求。

(4)1、2号线移动灭火救援装置维保检测:对1、2号线移动灭火救援装置进行年检、专项修、气瓶检测、灭火剂及气体进行充装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对压力不足的气瓶进行充装,对消耗的预混合液储罐重新充装。

(5)1、2、4、5号线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对1、2、4、5号线空气呼吸器进行专项修、气瓶检测和充气,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对压力不足的气瓶进行充装。

(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招标人检修规程发生变更、招标人维保需求变化时,维保工作量需重新核算,合同金额按照核算后的工作量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提供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 2024 年 4 月— 2024 年 6 月的社保证明。

3.3 业绩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业绩和备案要求: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城市轨道交通消防维保项目或单项合同规模在4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维保项目;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检测项目的业绩;

(3)投标人在广西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可开展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业务)。

【注1:(1)(2)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经广西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具有二维码的维保报告封面、首页等关键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内容(业绩时间、服务内容、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等,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该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备案要求:须提供在广西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截图。

2.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3.4投标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1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须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处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开标前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限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外籍有效护照,下同)的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发布。

8.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9.注意事项

投标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赖工、闫工

电 话:0771-2778326、0771-277812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71号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771-4800838

电子邮箱: ctzx0601@163.com

2024 年 7 月 26 日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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