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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口岸公共交通接驳区交通改善工程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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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湾口岸公共交通接驳区交通改善工程

项目编号:2407-440300-04-01-900031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湾口岸公共交通接驳区交通改善工程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2407-440300-04-01-900031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7-24 09:00 至 2024-08-1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4-08-02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4-08-07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爱心大厦
经办人 杨工
办公电话 0755-86594850
电子邮箱 hhm8858@126.com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深圳市宏华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办人 黄工
办公电话 16675153120
手机号码 16675153120
电子邮箱 hhm8858@126.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湾口岸公共交通接驳区交通改善工程项目(EPC)【标段编号:2407-440300-04-01-900031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道路,道路改造,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施工、BIM技术应用以及其它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所有服务及配合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面积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11297.413万元
计划总投资 13,673万元
工程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12 18:00
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家数不超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2)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 (3)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外,凡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字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相应的盖章或签字即可。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 1.EPC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持有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拟派)。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关于设置“霸王条款”的风险告知书.pdf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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