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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绘出氢能产业发展“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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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绘出氢能产业发展“路线图”

着力构建“一核、一城、五区”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发展氢能产业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手段。近日,我省发布《辽宁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全省氢能产业发展方向与重点。

《规划》提出了系列目标:到2025年,全省氢能产业实现产值600亿元,集聚100家以上氢能产业相关企业,培育10家左右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全省燃料电池车辆(含公交车、乘用车、重型卡车、牵引车、环卫车等)保有量达到2000辆以上,燃料电池船舶保有量达到50艘以上,加氢站30座以上。到2035年,全省氢能产业领域国际国内知名的龙头企业超过50家,氢能产业产值突破5000亿元;在制氢、氢气储运、燃料电池电堆等领域的核心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全省燃料电池汽车(含公交车、乘用车、重型卡车、牵引车、环卫车等)保有量达到15万辆以上,燃料电池船舶保有量达到1500艘以上,加氢站500座以上。

为确保目标实现,《规划》在氢气制备、氢气储运、燃料电池、氢能应用四方面明确了多项发展重点。同时,以“合理集聚、产业协同、政企联动、互为支撑”为原则,《规划》根据我省现有氢能产业发展基础,进行空间布局和优化,着力构建“一核、一城、五区”的氢能产业空间发展格局。

“一核”即大连氢能产业核心区,依托大连现有氢能技术、人才、政策、产业、应用基础,加快推动制氢、储(运)氢、加氢等相关装备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轨道交通等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中国氢能产业创新策源地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一城”即沈抚示范区氢能产业新城,充分发挥沈抚示范区优势,以建设辽宁省清洁能源示范应用的先行区、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标杆区、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引领区为目标,着力打造融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辽宁省氢能产业新城。

“五区”即鞍山燃料电池关键材料产业集聚区、朝阳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集聚区、阜新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配套产业集聚区、葫芦岛低压合金储氢装备及材料产业集聚区和盘锦氢气储运装备产业集聚区,五区围绕各自现有产业基础,研发生产氢能产业相关产品。

围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主体培育、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六大方面,《规划》提出系列重点任务。鼓励氢能企业瞄准世界领先水平,围绕“制氢—储运氢—燃料电池—氢能应用及示范”,开展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力争实现更多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及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等氢能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在大连太平湾建设氢能产业中试基地,在葫芦岛兴城建设储氢合金实验室,在盘锦辽东湾搭建下一代新结构燃料电池、汽车轻量化材料创新研发平台。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充分利用辽宁省内炼焦、氯碱、丙烷、煤化工等工业副产氢资源,以大连、鞍山、营口、葫芦岛、朝阳、阜新、盘锦、丹东等市为重点,加快工业副产氢提纯与相关技术应用,逐步降低工业副产氢成本,形成覆盖全省的工业副产氢产销链条。鼓励利用现有加油站改扩建为油氢合建站,并以沈海高速沈大段为试点建设“氢能高速”,推动高速公路加油站改造成油气电氢综合供能站。同时,鼓励各市重点发展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环卫、市政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在新增及更换公交车、环卫车、市政工程车中按一定比例采购燃料电池汽车。

聚焦保障措施,《规划》提出统筹全省氢能产业的规划实施、项目推进、政策制定和示范推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首台(套)氢能装备,可享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上市融资等一系列举措。

编辑: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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