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氢能燃料展获悉,国内氢能产业要想迈上发展的快车道,自然是离不开补贴政策的支持。自2023年6月以来,各个地方的补贴政策陆续推出,包括辽宁大东区、杭州、陕西西咸新区、浙江海盐、安徽芜湖、河南洛阳、福建省、广州黄埔区、北京经开区等多个地区发布了氢能补贴政策,详情如下:
1、沈阳大东区:氢气运输补1.5元/kg,氢车购置补50-105万/台
9月18日,大东区工信局起草了《大东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从支持多元氢气制取、制储运加体系建设,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发展和车辆购置使用等多个层面进行了资金扶持。
在多元氢气制取方面,为鼓励企业建设工业副产氢提纯装置和集中充装设施,政策措施对产氢量给予相应能耗和碳排放扣减,同时对相关项目固投给予最高10%,最多不超过100万元的投资奖励;对发展光伏、风电等零碳制氢等相关项目固投给予最高30%,最多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奖励;绿氢生产项目可不入化工园区,无需取得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在完善氢气储运体系,政策措施按企业购买使用车用氢气存储设备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对专业从事车用氢气运输的项目主体,运输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按照年度累计车用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1.5元/公斤、最高50万元运营补贴。
在支持车辆购置方面,对于纯氢行驶里程达2万公里以上,且三年内在本区运营的主体,购置8吨及以下物流车,给与50万元/台资金奖励、12至31吨物流车给与85万元/台资金奖励、31吨及以上牵引车、自卸车给与105万元/台资金奖励。9.5米以上客车(旅游车、通勤车、公交车等)给与90万元/台资金奖励,9.5米以下客车(旅游车、通勤车、公交车等)给与50万元/台资金奖励。2024年、2025年在2023年补贴标准上分别下降10%、20%。
2、杭州:氢车补贴20万-40万元,氢气补贴20元/kg
7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对于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的企业,其相关业务年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后,年销售收入比上年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此外,为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加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对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的氢燃料电池运营车辆,物流车、冷藏车按20万—40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助,公交车按20万—35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助,并保障运营车辆通行权。对符合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终端氢气指导价格的加氢站运营企业,按2023—2024年度20元/公斤、2025年度15元/公斤的标准给予加氢补助。
3、陕西西咸新区:对氢能企业最高补贴1000万元
7月24日,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发布了《西咸新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兑现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对于落户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企业生产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设立氢能产业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氢站,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对氢气价格不高于25元/kg的,按照2023年10元/kg、2024年8元/kg、2025年5元/kg的标准,给予运营支持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购买氢燃料电池汽车新车的,给予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等。
4、浙江海盐:氢能项目设备投入最高补贴2000万元!
6月26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海盐县加快推进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意见》。其中在氢能方面提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强招商引资奖励、鼓励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扩大氢能应用场景、推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企业氢能储运、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
补贴项目包括:属于氢能产业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实际设备投资额18%限额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创建中被列入关键零部件产品目录且广泛应用的,按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给予限额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示范项目建设,给予设备投资额20%限额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从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开始,连续三年按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单个项目每年限额50万元等。
5、安徽芜湖:支持加氢站建设,最高补贴250万元
5月26日,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芜湖市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推广使用燃料电池汽车。
文件明确,对建成投用的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500 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加氢站(撬装站)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款)投资的50%给予补助,市级(含市本级和县区级)分担50%的资金,市级(含市本级和县区级)对每站分别最高补助250万元、150万元。
6、河南洛阳:发布17条氢能举措,最高奖励1000万元
6月17日,洛阳市发布氢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确定实施六大方面17条具体举措。涵盖企业培育、项目建设、试点示范、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专项政策等方面,加速形成集聚效应,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对营收增速较快、规模较大的企业,最高可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不低于300万元(税后)的“三大改造”项目,给予不高于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市级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纳入省培育名单的细分行业、产业集群、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经验收通过后一次性给予配套奖励500万元等。
7、福建省:省级氢船项目最高补1500万元,系统2万元/台
6月5日,福建省工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支持企业研发与创新、拓展完善产业生态、推进加氢设施建设等。
对省电动船舶示范项目(含新建和改造),按交付船舶电池动力(含氢燃料电池)总成价格的40%给予补助,单船补助最高1000万元(其中省首批次示范项目按60%给予补助,单船补助最高1500万元),补助由建造船厂、动力总成生产企业或项目总包方申领。
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含扩展车型),自获得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起一年内销售量50辆及以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每款车型分别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对生产并实现销售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单台(套)功率达到50千瓦以上〕,按照2万元/台(套)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8、广州黄埔区:氢能产业园最高发放100万元运营补贴
6月13日,广州黄埔区发改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第四批)兑现工作的通知,启动年度氢能产业园运营和租房补贴申报。
申报事项包括:经该区认定的氢能产业园,每年按照运营管理机构实际运营费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期限最多3年。对符合引进条件的氢能企业或机构入驻经认定的氢能产业园或其他载体,租用办公、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办公用房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生产用房按10元/平/月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补贴期限最多3年。
9、北京经开区:启动年度氢能产业补贴申报,最高可领500万
6月2日,北京经开区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氢能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的通知。内容包括氢能行业交流活动资助、氢能企业房租补贴、氢能企业协同采购奖励、氢能企业入区奖励、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应用奖励、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奖励等。
其中,对在经开区组织开展省部级以上氢能领域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的,按照活动成本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获得支持不超过100万元;对租赁办公、研发、生产类用房且自用的氢能重点企业,每年可获得房租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期内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且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在示范期第一年度至第四年度,分别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40%、30%、20%、10%给予资金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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