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政策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指南》列出了扩大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销规模、支持整车购置应用、支持燃油商用车以旧换新等方面的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内容,加快推进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
在扩大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销规模方面,《申报指南》提出,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含二类底盘)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综合考虑车价、车型、产值和销量,给予单个车型最高5000万元的产销奖励。
在支持整车购置应用方面,按照《申报指南》,成都将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公开遴选确定示范项目,对参与示范项目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参照国家或省级有关奖补政策,按照1:1比例给予购置奖励。
在支持燃油商用车以旧换新方面,《申报指南》提出,在示范项目范围内,对淘汰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商用车(报废或转出),并在本市购置且上牌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淘汰车辆类型分别给予轻型商用车0.4万元/辆、中型商用车1万元/辆、重型商用车1.6万元/辆的置换奖励。
在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方面,针对不同规格,《申报指南》列出了详细的补贴标准,例如对新建日加氢能力500千克至1000千克、1000千克及以上的70MPa固定式加氢站(含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分别给予6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给予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制氢加氢一体站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给予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液态加氢站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在持续完善氢能产业生态方面,《申报指南》提出,成都将培育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及团队,在创新创业扶持、生活配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银行、融资租赁等参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投融资服务,支持市属国企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投向氢能产业。发挥成都市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促进会等中介机构服务功能,整合产业链优势资源,联合打造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标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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