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行动方案》提出,成都将加快形成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为主的汽车产业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提升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显示度和竞争力,抢占国内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新赛道。
01、主要目标:3000台氢车、20座加氢站
根据《行动方案》相关部署,到 2026 年,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及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实现车辆规模化推广应用,带动成本持续下探,建成覆盖全市域、辐射成都都市圈的氢能保障网络,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更加健全,产业综合实力和示范推广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全面发展。到 2026 年,力争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规模超过 200 亿元,培育不少于 5 家在产业链整车或核心零部件相关领域排名全国前五的头部企业,带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打造产业链条完整、技术水平先进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核心零部件和整车研发制造基地。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保持领先。扩大示范应用场景,重点打造“一廊五路”等绿氢线路成都段,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累计推广应用不少于 3000 辆,建成全国领先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重点区域。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加氢设施基本成网。完善制氢、运氢、加氢站建设审批和运营管理体系,在重点发展区域和各区(市)县布局建设加氢站,力争建成各类加氢站 20 座(含制氢加氢一体站 5 座),形成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规模相匹配的加氢站基础设施网络。
02、支持政策措施,加氢站1000万元补贴
扩大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销规模。引导整车企业抢抓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细分市场,导入高性能整车平台,推出若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车型,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扩大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比例,提升产能利用率,扩大产销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含二类底盘)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综合考虑车价、车型、产值和销量,给予单个车型最高 5000 万元的产销奖励。
支持燃油商用车以旧换新。对淘汰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商用车(报废或转出),并在本市购置且上牌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轻型商用车 0.4 万元/辆、中型商用车 1 万元/辆、重型商用车 1.6 万元/辆的置换奖励。
支持示范项目运营。对参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项目的运营单位,示范期内每年给予 1.2 万元/辆的运营补贴。
鼓励新建和改(扩)建符合规划的加氢站。对新建日加氢能力 500 千克至 1000 千克、1000 千克及以上的临时加氢站,给予最高 3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500 千克至 1000 千克、1000 千克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含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给予最高 8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分别给予制氢加氢一体站、液态加氢站 10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提供加氢服务并且销售价格不高于 30 元/千克、日加氢能力不低于 500 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20 元、最高 500 万元的运营补贴(入选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群后,对提供加氢服务并且销售价格不高于 25 元/千克、日加氢能力不低于 500 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 20 元、最高 500 万元的运营补贴)。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加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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