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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联合集中攻关“卡脖子”技术——大力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创新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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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交通运输创新联合体的建设方兴未艾,其建设模式、运行机制、治理体系都还在探索阶段。建议行业层面推动高质量建设创新联合体,助力解决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中机制约束、产研脱节、协同低效等问题。本文梳理了现有创新联合体的建设实践,分析了建设创新联合体的挑战,提出推动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创新联合体的思路建议。

各级各方面积极开展创新联合体建设实践

创新联合体是多主体联合攻关的有效组织形式,一般由领军企业主导,联合产学研各方,通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平台、中心、实验室等形式开展联合创新活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再次强调,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设创新联合体已经成为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各方面各主体已经在行动。部委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部、住建部、国资委等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通过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行业科研平台申报、创新资金补贴、知识产权归属与收益分配指导等手段,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地方层面,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湖北、江西、广西、陕西、甘肃等地制定发布了专门的创新联合体组建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综合来看,地方政府对于创新联合体的建设探索更为具体。组建条件上,强调创新联合体需由具备较强的创新组织能力、高水平研发人才队伍聚集能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能力的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运行方式上,强调以明确的攻关任务为导向,构建市场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政策支持上,提供包括项目、资金、平台、人才在内的多元化支持政策。据不完全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已成立近10家创新联合体,主要针对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装备领域智慧、绿色、安全发展关键技术攻关。例如,广西交科集团牵头,联合9家企业、7所高校和1家科研机构组建了“新一代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智慧建管养技术及产业化创新联合体”;江苏交控联合腾讯、华为等6家科技企业共同成立数字交通联合实验室即数字交通创新联合体。

交通运输行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多重挑战待解

建设创新联合体的行业共识与资源合力尚未形成。交通运输行业尚未形成建设创新联合体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广泛共识,对于交通运输创新联合体的内涵界定、功能定位、组建方式、支持政策尚不明确,围绕行业基础研究与共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的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创新联合体动员能力没有形成。部委间、央地间、政企间、产研间政策联系、资源协调、沟通渠道尚不够畅通,“政、产、学、研、用”联动机制尚待完善。推动建设行业创新联合体的项目、资金等资源保障合力尚未形成。

行业创新联合体组建运行与治理机制尚不成熟。创新联合体的组建方面,如何评定牵头的科技领军企业、如何以企业为主导建立更为紧密的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运行方面,创新联合体在资金投入与流动方式、信息沟通与知识分享、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机制仍然需要探索。治理方面,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关键:政府过多干预容易出现形式化联合的问题,缺乏持续的利益纽带牵引;如果充分交给市场,则以逐利为目标的企业难以主动承担周期长、回报慢的基础性、公益性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仍然难以解决。

现行科研体制机制对创新联合体建设尚存制约。科技管理、人才流动、资金使用、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科研体制机制尚不足以充分支撑创新联合体体系化的组织模式和实体化的运行模式。例如,在行业重大科技创新立项、评估、资助、鉴定、扶持、退出等环节,企业参与度较低,难以成为主体,市场作用难以发挥。科研院所在经费使用、收入分配、人员招聘、岗位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仍然不够,行业人才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流动仍受到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各方面制约。科技创新评价“破四唯”与“立新标”问题紧迫,对高校及科研院所面向产业横向合作以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价值的鼓励重视不够。

行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结构尚需优化。行业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交通科技人才规模庞大,形成了创新“高原”。另一方面,交通运输行业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等“高峰”仍然紧缺,在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评选中竞争力不强。同时,人才分布区域失衡的趋势更加明显。2020年,北京、上海、广东3省份公路水路交通科技人才数量占全国总量的37%,比中部、西部、东北三大板块之和还要多。此外,行业层面对用人主体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配套支持仍然不足。

有关思路建议

完善顶层设计,协同一体推进。一是明确发展定位。凝聚行业共识,以创新联合体作为提升行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的重要突破口,将其打造为组织科研桥头堡、产研融合孵化器、高端人才增长极、政策创新试验田、开放创新示范窗。二是形成建设合力。建议由交通运输部牵头,统筹“一部三局”创新资源,尽快启动交通运输创新联合体建设的论证研究工作,完善行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发展顶层设计。同时,建议构建多方协作机制,联合相关部委建立部际横向协商机制,会同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建立纵向协调机制,构建政府部门、交通企业、高校院所对接机制,形成科研项目、科学装置、产业政策、人才政策、研发资金等资源保障,尽可能消除创新联合体建设运行中的行政化壁垒。三是强化分类引导。建议由交通运输部统筹组织行业领军企业、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大学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组建综合交通高能级创新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等多种形式支持其申请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聚力攻坚综合交通关键共性技术和基础前沿技术。同时,协商地方政府结合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鼓励当地特色交通科技企业牵头组建交通各领域创新联合体,攻关专项“卡脖子”关键技术。

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联合效能。一是创新组建机制。实施目标任务牵引。建议由交通运输部组织梳理发布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基础底层等“卡脖子”技术攻关任务,联合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高校院所共同打造交通运输“创新公地”,鼓励创新联合体向“创新公地”发起攻坚。完善组织架构,通过备案审查等环节引导联合体成员结合优势资源与技术特长,建立合理的运行组织架构。二是创新运行机制。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监督创新联合体做好组建、运行、退出全过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制度设计。健全资金投入与使用机制,建议通过设立“联合体专项”等重大攻关任务,采用定向组织的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同时,会商相关部门利用税收优惠等激励手段,鼓励创新联合体不同主体间利用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方式共同出资,组建创新联合体发展基金。健全收益分配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监督规范创新联合体以契约合同的方式规定收益与知识产权分配机制,引导创新联合体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与纠纷解决机制,对投机、毁约等行为纳入行业信用监管范畴。三是创新治理机制。加强创新联合体组建的备案审核、运行服务、监督和考核,可派驻政府代表,协调政策对接、资源调配等工作,借助第三方评估,建立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考核机制。

优化科研环境,引导持续发展。一是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使命导向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建议对科研院所实行有别于普通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评价模式,突出使命导向,制定授权清单。优化科技评价机制,支持高校院所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程序规范,对参与重要创新联合体研究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职称评聘中给予倾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议出台创新产品“首试”“首用”支持政策,建立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线交易平台。加强科研人员收益分配激励,支持高校院所建立长期激励机制,提升从事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人员基础待遇。二是加强关键要素保障。建议优先支持创新联合体申报行业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划拨专项科研资金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攻关,丰富创新联合体研究财政补贴形式,建立中央部门、地方政府、企业、高校院所资金拼盘机制。依托创新联合体开展院士后备人才等高端人才培养,引导支持院士优先在创新联合体设立院士工作站。依托创新联合体建立高层级海外人才引进支持计划,鼓励成员单位为海外高层次人才设立科学家工作室。

(作者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编辑:翟慧

审核:孙英利

 

编辑: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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