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条例》共6章5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发展导向。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益属性,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承担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协调重大问题等职责。
三是强化发展保障。从加强规划调控、保障用地需求、健全投融资机制、完善票价体系、落实补贴政策、保障优先通行等方面作了规定。
四是优化运营服务。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公开运营服务信息,加强运营调度管理,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是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保障运营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乘客遵守乘车规范,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实际情况,从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安全管理措施。
六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不遵守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有关服务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擅自中断运营服务、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城市公交的承载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一座城市运行韧性的直接体现。中国交通报4月17日报道,今年1至3月,重庆交通开投集团服务乘客公共交通出行超7亿人次,同比增加2.3%,日均客运量781.3万人次。 在如此高强度运营压力下,像大庙站这样的大型换乘公交站点无疑发挥着城市“毛细血管交汇处”的重要作用。市民对于公交车出行的诉求不仅是“时间准”,更希望“站点清楚”“出行方便”。为此,站台公司在设计与规划公交站时也在不断改进。 站台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我市路网的建设和变化,乘客人数的不断调整,我们会常态化地进行客流分析,再结合公交候车、停车的难易程度,市民热线及多渠道反映的出行需求,实时融入公交线路规划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