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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10亿 采用全自动运行系统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信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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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信号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0〕1655号、渝发改交通〔2021〕6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资本金40%,由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其余60%,由项目法人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号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5号线分一期、二期建设。一期工程起于九曲河东站,终点两江影视城站,线路全长约38.73km,其中地下线34.31km,明挖段0.96km,高架线3.46km、设站14座均为地下站,换乘站7座,设九曲河控制中心1座,设九曲河、铜锣山2座停车场,配属19列6编组列车;二期工程起于曾家站,东至九曲河东站(不含),线路全长约33.0km,设站11座,其中高架站1座,其余均为地下站,换乘站9座,设张家湾车辆基地1座,配属15列6编组列车。本项目采用全自动运行系统,拟与相同列车制式的轨道交通、市域线互联互通运营(本项目与27号线、璧铜线互联互通,但须考虑后续线路的接口)。

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如下:

(1)71.73公里双正线,以及正线范围内的折返线、渡线、存车线、正线与停车场及与其它相关线路的联络线等;

(2)25座正线车站(其中设备集中站10座);

(3)1座车辆基地、2座停车场,即张家湾车辆基地(含2条试车线)、九曲河停车场、铜锣山停车场(含1条试车线);

(4)34列/204辆编组列车的车载信号设备;

(5)实现本工程与27号线、璧铜线工程的互联互通;

(6)九曲河控制中心及控制中心设备系统。

2.3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总投资:500.57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0.4亿元。其中设备费约8亿元,建安费约2.4亿元。

2.4招标范围:

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5号线工程信号系统设备的系统集成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保险、包装发货、运输、仓储、交货、系统接口、安装、安装督导、一致性协调、信息安全三级等保建设、测试、调试、试验、综合联调、安全评估、档案、验收、试运行、开通运营、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

控制中心设备系统包含15号线线网中心系统建设、大数据平台建设、信息网络安全建设、系统配套设施等,包括系统集成设计、设计联络、样机制造、测试,全套软硬件设备开发、制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安装施工、异构管理、系统调试、综合联调、信息安全等保建设、验收、试运行、开通运营、培训、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专用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系统缺陷的整改和维护等及上述过程中的工程建设和安装协调、项目管理等阶段工作,提供本工程项目范围中所需的人员、工具、器材、设备生产、试验、测试场地等,圆满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有的建设工作。

2.5计划工期:

本招标范围内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控制中心设备系统计划工期约为24个月,质保期24个月;

本招标范围内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计划工期约为30个月,质保期24个月。

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业绩要求:

①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在建或已开通运营(含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或单轨)项目全自动运行信号系统(GoA4)业绩;

②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开通运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含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或单轨)项目信号系统施工安装业绩。

(4)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编辑: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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