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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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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赵淑芝,女,1958年2月出生,原吉林工业大学汽车系汽车运用工

程专业本科毕业,原吉林工业大学生物力学专业硕士。历任吉林市交通公司技术科工程师、长春市公交集团客车修造厂工程师、原吉林工业大学交通学院副教授、系主任,吉林大学交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原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王旭,女,1968年11月出生,历任吉林工业大学组织部组织员,

吉林大学干部科科长,吉林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加拿大Brock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中国联合工程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吉林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会计系副教授、教授。现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会计系教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原长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李浩,男,1982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长

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站务四段站长,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秘书。原任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田大原,男,硕士学历,原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

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由于正常人事变动和工作调整需要原因,赵淑芝、王旭、李浩、

田大原不再担任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根据《长春市国资委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任职的通知》(长国资人字[2022]14号),同意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进行如下变更:

1、王勇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2、聘任梁毕明、刘闫丰、王彦明为公司兼职外部董事,聘期三年。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王勇,男,本科学历,现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历任长春水务集

团党委组织部干事、党委宣传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长春建工集团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梁毕明,男,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外部董事。

曾先后在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长春百事可乐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润德集团兼职外部董事。

刘闫丰,男,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外部董事。研究员、国

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历任第六、第七设计所设计人、建筑室主任、方案设计所建筑室主任、方案设计所副所长、第五设计所主任建筑师、第七设计研究院院长、风景园林院院长、装饰研究院院长。现任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彦明,男,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外部董事。历任吉林大

学法学院助教、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动公司已于2022年8月29日与2022年11月7日进行工商

变更登记。

二、影响分析

(一)本次董事变更后,不会导致公司经营方针政策、经营范围

和经营管理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本次董事变更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

能力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编辑: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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