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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协同推进城市轨道管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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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专家论证会及广佛协同立法座谈会在佛山召开,听取来自省人大、省直部门及广州市人大相关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宁,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伟,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轨道交通局、自然资源局、铁投集团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伴随轨道交通项目越来越多,佛山亟需为城市轨道交通立法。《条例》作为广佛协同立法的首个项目,于去年正式启动,广佛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悉心指导下,以《条例》的制定为契机,共同探索推进两市协同立法机制的实践运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条例》旨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条例》已提交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二次审议,并结合前期的修改意见形成了草案修改二稿。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今天实地考察后,发现佛山地铁环境好、服务好,非常有特色。”21日上午,与会一行实地考察了佛山地铁2号线、在建的佛山地铁3号线等佛山轨道交通建设情况,余建红对佛山轨道交通建设表示赞赏,并肯定广佛协同推进城市轨道管理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后,专家论证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省人大、省直部门、广州人大的相关立法咨询专家通过远程视频对《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其中,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原主任委员张宇航提出要增加更多便民利民的措施,在设施规划建设中体现“立法为民”原则;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工作人员提出要增加运营安全的条款,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条例》内容;暨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教授高轩提到《条例》整体结构及如何更好体现广佛协同的问题等。

专家论证会现场,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继表态,将充分进行研究并消化吸收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继续征求相关意见,持续修改和完善《条例》内容。据悉,《条例》将于今年9月提交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三次审议。

编辑: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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