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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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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展从天津智轨获悉 为做好2024年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4〕418号)和《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4号)要求,结合我市轨道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专业级别

2024年申报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   参评范围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从事轨道交通行业领域高端车辆装备、先进轨道装备及产品、轨道交通设计和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机车车辆、通信、信号、供电、机电、工务、信息技术、工程管理、运输管理等专业,见附件),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地区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二)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26号)有关规定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

(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4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晋升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四)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已离退休人员不在职称评审范围。

(五)我市以外的轨道交通相关企业,经属地省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职称办备案后可参加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不予评审。

 三   评审标准

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   评审方式

2024年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五   时间安排

  1. 申报开始时间:10月8日,申报人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rzc.hrss.tj.gov.cn:8081/zcpsqd/home)网上申报。
  2. 申报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11月1日
  3. 申报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25日
  4. 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11月28日
  5. 2024年12月上旬:召开副高级、中级评审会议。
  6. 2024年12月中旬: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
 六   申报程序

  1. 申报人提交申请。申报人自10月8日(星期二)起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2. 用人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指定位置上传。
  3. 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
  4. 组织专家评审。评委会受理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并做好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工作。对于所提交材料不满足申报条件的,评委会直接退回系统中个人账号;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材料不充分的,评委会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后退回系统中个人账号,申报人应按要求修改完善并重新按流程提交,直至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日期前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5. 公示通过人员。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及时在职称评审系统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公布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 获取职称证书。公示无异议的,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及电子版《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交存档部门归档。
 七   填报要求

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采取无纸化申报。为确保评委会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申报人应准备以下材料作为参评佐证材料,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职称评审系统(复印件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 学历信息:对于学信网不能自动带入的学历信息,应在附件中上传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国外取得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资历信息:上传现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现职称获取地非天津地区的需同时上传评审表;企业直报人才需上传从业以来完整劳动合同作为资历佐证。
  3. 工作经历:一般自参加工作以来接续填写,工作单位或专业技术职务变动需分段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填写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无。
  4. 专业能力、业绩成果:应对照选择相应条目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
  5. 继续教育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对当年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
  6. 破格人员:按照《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4号)评价标准规定执行。
  7. 企业人才直报:须上传用人单位出具的企业推荐函。
  8. 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上传任现职以来个人业绩综述(2000字左右);劳动合同及在津近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记录;柔性引进人才须上传1年以上柔性引才工作协议。
 八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2. 各业务主管部门需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网上提交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逾期未呈报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3. 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无需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缴纳职称评审费。
  4. 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电子评审表。

 

 九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022-59007287

022-82138823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畅源道国际企业社区B6

 附件 

  1. 专业细化表

  2. 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编辑: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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