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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应科学论证,天水有轨电车遭央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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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S轨道交通展消息 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通报,甘肃省天水市盲目举债上马“有轨电车”项目造成巨大资金浪费。

2018年以来,天水市通过PPP模式,规划投融资90亿元建设“有轨电车”一期和二期工程。2020年5月1日,一期工程建成并正式运营。同年11月,二期工程正式开工,并同步实施羲皇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计划3年建成。

项目应科学论证,天水有轨电车遭央视曝光(图1)

到2024年1月通报时,由于资金投入不到位,二期工程实际进度仅过半,“有轨电车”这一“民心”工程成了建也没钱建、拆也不能拆的“闹心”工程。

一期工程运营以来,年运载乘客仅约80万人次,收入160万元,年运营成本约4000万元,运营亏空主要来自财政补贴和运营主体自筹。同时,由于未考虑沿线河道蓄水问题,导致一期工程存在潜在地质风险,二期工程及羲皇大道提升改造进展缓慢造成交通拥堵,给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零换乘!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规划又有新细节公布

8月5日,天水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答复热心大学生所提建议时,提到,有轨电车二期建设完毕后,可以做到高铁“零换乘”等规划细节,详情如下:

天水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非常感谢您对天水市有轨电车建设、运营情况提出的宝贵建议,也感谢您对天水市有轨电车的支持。您的第1点、第2点建议,我们会向公司上级以及主管部门上报,根据有轨电车的运营情况,加强完善安保以及其他服务功能;

关于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的建议,在项目设计之初已经通过现场调查,考虑到了实际需求和使用情况,部分有特殊需求的路段也进行了专门的设计;

部分有条件的重点交通区域,项目在设计时也考虑了人民的出行便利等问题,如有轨电车二期建设完毕后,可以做到高铁“零换乘”,但是部分位置如火车站等,因为位置特殊性因素限制,无法满足零换乘的要求;其他建议,在开通之前也会充分考虑天水市的城市特色、文化特点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设计有轨电车的服务软件系统。

项目应科学论证,天水有轨电车遭央视曝光(图2)

相关报道:

筑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违法违规举债的“防火墙”

由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将于9月1日施行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

近年来,城市建设突飞猛进,不单城市面貌为之一新,也大大方便了人们生活。但同时,也有一些地方不顾当地实际情况,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违法违规举债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成为造成地方财政紧张的重要因素。

举例来说,今年年初,中央有关部门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一起是甘肃省天水市盲目举债上马“有轨电车”项目造成巨大资金浪费。通报显示,自2018年以来,甘肃省天水市规划投融资90亿元建设“有轨电车”一期和二期工程。2020年5月,一期工程建成并正式运营,二期工程现在实际进度仅过半。自一期工程运营以来,年运载乘客仅约80万人次,收入160万元,年运营成本约4000万元,运营费用主要来自财政补贴和运营主体自筹。

另外,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在2013年到2017年任职六盘水市委书记期间,当地新增债务达1500亿余元,债务增长率超300%,给当地留下了极其沉重的包袱。其中,李再勇推动兴建的23个旅游项目中有16个项目已被贵州省列入低效闲置项目。

这些项目有一个共同特点:缺少科学论证,为追求政绩盲目决策,很少考虑甚至根本没有考虑收益性问题,形象工程变成了糟心工程。

为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尤其是对地方“一把手”进行严格约束。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这当然也应该包括吸收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设项目。

总之,《办法》明确,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城市需求,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坚持绿色环保、节能高效、可持续发展理念,科学配置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这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的指导原则。此外,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以及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又为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举债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筑牢了“防火墙”。

天水盲目举债搞“有轨电车”被中央曝光,亏空超3000万

中央有关部门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一起是甘肃省天水市盲目举债上马“有轨电车”项目造成巨大资金浪费。

通报称,2018年以来,天水市通过PPP模式,规划投融资90亿元建设“有轨电车”一期和二期工程。2020年5月1日,一期工程建成并正式运营。同年11月,二期工程正式开工,并同步实施羲皇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计划3年建成。

根据通报,目前,由于资金投入不到位,二期工程实际进度仅过半,“有轨电车”这一“民心”工程成了建也没钱建、拆也不能拆的“闹心”工程。一期工程运营以来,年运载乘客仅约80万人次,收入160万元,年运营成本约4000万元,运营亏空主要来自财政补贴和运营主体自筹。

同时,由于未考虑沿线河道蓄水问题,导致一期工程存在潜在地质风险,二期工程及羲皇大道提升改造进展缓慢造成交通拥堵,给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天水市“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2.9公里,全线共设置车站12座,票价每人每次2元。天水市政府称,“有轨电车”一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天水东西交通的“瓶颈”制约、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而实施的重点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报道显示,在高地震烈度区修建有轨电车在国内尚属首次,同时,一期工程是天水市第一个采用PPP模式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也是甘肃省首个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出资方为天水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资本方成员为中国通号、中铁十一局及中铁五院。一期工程总投资为24.46亿元。

一期工程通车运营的同年(2020年)11月,天水市“有轨电车”二期工程开工。天水市称,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天水市公共交通运力,提高有轨电车项目综合效益。

据悉,二期工程线路全长21.597公里,共设置车站19座(高架站1座、地面站18座);新建停车场1处;同步实施羲皇大道提升改造18.3km和地下综合管廊11.58km,以及相应的供电、通信等配套工程。估算总投资65.47亿元,建设期3年。二期工程继续采用PPP模式建设,中标社会资本方为通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通号创新浙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通号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联合体)。

2021年印发的《甘肃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三期)。

2023年以来,关于天水市“有轨电车”二期工程进展缓慢的投诉时有发生,部分市民反映项目围挡造成道路拥挤。对此,天水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曾回复称,因为政府方资本金无法到位,导致项目融资资金无法到位,项目大部分工点不得不暂时停止施工,导致施工工期延长,目前开通日期尚无法确定。

记者注意到,2021年,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称,目前市本级已入库的有轨电车示范线(一期)工程、天水市曲溪城乡供水工程等8个PPP项目,未来三十年政府支出责任占比最高年份2023年为60409万元,占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8843万元的8.68%。

天水地处甘肃省东南部,共113个乡镇、10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43万平方公里。根据2022年天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天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8亿元,按自然口径下降21.6%,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和上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同口径下降13.3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14亿元,增长2.88%。同时,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95.4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21万人。

2023年9月公布的《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市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天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3亿元,占预算的53.08%,高于均衡进度3.08个百分点,增长24.82%;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43亿元,占预算的7.46%,低于均衡进度42.54个百分点,下降30.2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21亿元,占变动预算的62.36%,高于均衡进度12.36个百分点,增长7.78%;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98亿元,占变动预算的33.23%,低于均衡进度16.77个百分点,下降54.32%。

《报告》指出,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严重短收直接导致市本级刚性支出无财力来源,同时影响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锐减。同时,市本级当年应偿还政府债券、PPP支出责任和消化财政暂付款等支出责任均需通过土地出让收入来保障落实,但目前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市场形势仍无好转迹象,刚性支出责任无法落实,而且当年到期债券本息省级直接扣款将继续增加财政暂付款,进一步加剧财政负担及运行困难。

此外,《报告》指出,目前市本级国有平台公司18个,普遍存在自有资金匮乏、筹资能力较弱、融资渠道单一、盈利水平低下、累积债务负担重等问题。实施的项目存在未按期建成、项目不产生收益或收益不明显,大部分到期债务已经无力化解,急需政府救助,市本级平台类和非平台国有企业普遍存在逾期违约风险。

《报告》称,下一步,将强化暂付款管理,加大存量清收力度。一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财政暂付款消化工作,对财政暂付款金额过大等问题进行详细分析,针对暂付款成因的不同类型结合化解方案,确保完成消化任务。二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指标直接控制资金支付,防止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因特殊原因新增暂付款的,严格按照省上通知要求履行审批报批程序,严控新增暂付款。同时,加强库款动态监测,对未经报批擅自新增暂付款的,及时提示预警。三是建立风险预防制度,建立完善“一笔借款一个方案”的化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管,实行借款绩效问责制度,建立违规出借、垫付财政资金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情节严重造成国库资金损失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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