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安全性与规范性,新版国家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25)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全面替代2016版标准。
此次修订在服务要求方面,增加了城市公共汽电车与城市轨道交通两网融合发展、信息化技术应用、定制化出行服务等相关要求。在运营安全方面,增加了新能源车辆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相关要求,强化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终端、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衔接。
运营安全方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1.增加车辆专用安全设施要求
在车辆等级和配置方面,6.3 条新增了车辆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等专用安全设施的要求。此规定有助于保护驾驶员工作环境安全,降低其在运营过程中受到意外干扰或伤害的风险,进而维护全车乘客的安全。
2.明确驾驶员需熟知车辆性能
7.3 条增加了驾驶员熟知车辆性能的要求。熟知车辆性能利于驾驶员及时处理车辆突发状况,防止因对车辆性能不熟悉致使应急处置不当,进而引发安全事故。
3.调整应急调度预案相关内容
8.2.4 条更改了编制应急调度预案的内容,同时 8.3.4 条更改了启动应急调度预案的情形要求。更精准地编制预案及界定启动情形,能让公交系统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迅速响应,保障乘客安全及运营秩序。
4.更改驾乘人员行车准备及车辆检查要求
9.1.1 条更改了驾乘人员在行车准备阶段的要求,9.1.2 条更改了出车前车辆和车内设施例行检查的要求。严格规范行车准备流程与车辆检查标准,可提前排除安全隐患,避免车辆带故障运行。
5.优化行经特殊路段的安全要求
12.2 条更改了行经事故多发路段和限高部位时提示方式的要求,更适宜的提示方式有助于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并规避碰撞等事故。同时 12.5 条新增了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的要求,可避免车辆在涉水场景中因处置不当出现熄火、漏电甚至被水冲走等危险情况。
6.要求驾驶员关注车辆报警信息
12.12 条新增了驾驶员应时刻关注车辆报警信息的要求。车辆报警信息常意味着可能存在机械故障或其他安全风险,驾驶员及时关注并处置,可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轨道交通展消息 截至2025年底,中国大陆地区(以下文中涉及全国数据均指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共有58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城轨交通)运营线路382条,运营里程13067.89公里。其中,地铁运营线路10004.89公里,占比76.56%;其他制式城轨交通运营线路3063.00公里,占比23.44%。当年运营里程净增长907.12公里。 2025年全年累计完成客运量333.83亿人次,同比增长3.49%;总进站量为199.05亿人次,同比增长2.81%;总客运周转量为2719.25亿人次公里,同比增长2.82%;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年客运水平整体提升 拥有4条及以上运营线路,且换乘站3座及以上的城市30个,占已开通城轨交通运营城市总数的51.72%。 2025年,全国40个城市的在建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达4875.45公里,相关项目可研批复投资累计为39235.15亿元。2025年全年,共完成建设投资4114.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8%,年度完成建设投资总额呈持续回落趋势;同期,车辆购置投资完成额为242.66亿元,同比下降2.37%。根据可统计的34个城市的数据预计,2026年计划完成投资总额约为2727.31亿元。其中车辆购置投资计划约为139.53亿元。 截至2025年底,全国有城轨交通线网建设规划项目在实施的城市共计36个,在实...